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为违反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该解除权应当是无条件的,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只限于两种情况,即违反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当确认为无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