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工作时间正好是6个月,经济补偿该按半个月还是1个月计算?我国法律规定“以上”、“以下”、“以内”、“届满”,一般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一般不包括本数。所以工作时间正好6个月的,经济补偿按照1个月工资计算。
这里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不满6个月的”,是指四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如8个月;
第二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下,如劳动者工作3个月;
第三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1年但余下的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如3年零9个月;
第四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1年但余下的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下的,如2年零4个月。
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时,对上述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工作1年的标准计算,6个月以下的,经济补偿按半个月工资标准计算。如工作时间3年零9个月,支付经济补偿为4个月工资,工作时间2年零4个月的,支付经济补偿为2个半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