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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瑛律师,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国家级注册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是南京律师网www.xy6969.cn创始人,该站首席律师,现执业于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谢瑛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及丰富的办案经验,秉承对客户认真负责的精神及敬业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讼等复杂、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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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与从合同
http://www.nj933.com/article.php?id=471&language=1  发布时间:2008-12-27 点击率:6150

 

来源:http://ht.sh148.org

  不依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独立成立的合同,称为主合同。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始能成立的合同,称为从合同。例如债权合同为主合同,

  保证该合同债务之履行的保证合同为从合同。从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故主合同消灭时,从合同原则上亦随之消灭。反之,从合同的消灭,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