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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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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瑛律师,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国家级注册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是南京律师网www.xy6969.cn创始人,该站首席律师,现执业于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谢瑛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及丰富的办案经验,秉承对客户认真负责的精神及敬业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讼等复杂、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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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http://www.nj933.com/article.php?id=869  发布时间:2009-01-25 点击率:3678

(是对南京市最新劳动合同范本的补充,以求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合法利益)
甲方:
乙方: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为提高乙方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及综合素质,甲方向乙方提供岗位、职务、权限、相关业务资料;且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给予乙方工薪报酬、劳动保障等待遇,并视乙方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其福利待遇等。为此乙方与甲方合作必须不少于三年的工作服务期,全年月平均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报酬者必须不少于五年的工作服务期,否则培训及有关费用自理(具体内容执行第八条),并按每提前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收入的违约金,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自培训结束起计算工作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培训一定要有书面的培训协议,培训协议与此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相统一。此处的培训也一定要与公司的上岗培训相区分,上岗培训是用人单位应当负有的义务,不能就此约定服务期。)
2. 甲方所提供的工资中含星期六工作加班工资及保密费用;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在其他与本公司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单位从事第二职业,以确保一心一意尽职尽责地工作。违反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商业秘密的规定予以解除合同,支付给甲方违约金5000元,造成公司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3. 甲方确保乙方在合法、不违规的环境下工作,以南京中宁公司为核心形成团队精神,对外进行有序的合理的竞争,充分展示乙方的商业营销才华和专业技术才能,并获取劳动报酬。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建议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拒绝调整的,视为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4. 乙方无论在合同期内或合同期后均有责任对甲方规定的商业机密内容保密,因乙方泄露商业秘密,使甲方造成的损失,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公司或自己区域的信息,私自泄露给其他公司以谋取利益。根据情节轻重承担1000――50000元违约金,具体数额由公司根据违规情节予以确定。此处违约金与公司处罚可以并行。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对违约金之上的损失部分还要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置。(具体见保密制度)
5.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作息制度和相关规定,在工作期间如有违反,甲方对乙方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关系。如乙方违反规章制度或因过错或重大过失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6、乙方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财务、业务部门人员或掌握公司商业秘密的其他人员解除合同的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当任公司级领导职务和部门负责人或掌握公司重要商业秘密的人员解除合同的,需提前六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在此申请期内,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以更好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和合法权益,保持工作的持续性和正常运转。如乙方违反此约定的,视为违反服务期的约定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规定,应当按照年收入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乙方离开公司时应按公司规定与甲方指定人员办理工作交接,如乙方未按此条要求履行交接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8、乙方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驾驶培训、专业培训等费用。
(3)甲方出资配备的相关设备及各种用具器材等
(4)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9、以上补充条款自签订之日起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鉴章:
乙方鉴字: 年 月 日
竞业限制合同
甲方:(企业) 营业执照码: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1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二、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报酬总额。补偿费按季支付,三年内支付完结,与竞业限制期限等同。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依法提存。
三、违约责任
3.1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报酬总额的5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甲方。并且甲方有权追回已经支付的补偿金,同时免除未支付完结补偿金的支付义务。
3.2 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查费用等由违约方承担。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