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瑛律师,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国家级注册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是南京律师网www.xy6969.cn创始人,该站首席律师,现执业于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谢瑛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及丰富的办案经验,秉承对客户认真负责的精神及敬业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讼等复杂、疑 ... 详情
经200X年XX月XX日股东会决议,A公司拟派生(新设)分立为B公司、C公司(、D公司……),A公司存续(解散),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A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若A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XX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XX日内,可以要求公司就债务清偿进行协商。特此公告!联系电话: 联系人:地址: A公司200X年XX月XX日
(仅供参考)